武汉是蔡甸区长河段每天晚上电船打鱼,为什么没有人管
电船电打鱼是违法的。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行为,会对渔业造成毁灭性伤害而且也会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这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电鱼会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并且鱼的味道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人产生影响,因此电鱼作业被业内称为“绝户”捕捞。将会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被电过的水体没有任何生机,漏网逃脱的鱼类也难逃一死。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也会对生长在水里的、螺蛳、贝类小蝌蚪等造成毁灭性破坏。尤其是在鱼类繁殖的季节,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繁殖生长受到很大影响。电鱼设备在升级,其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而在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造成水体真空,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实验表明,220V电压会导致半径20米内的水体真空,因电击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会沉积水底,腐烂变质。严重的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古代帝王围猎时也懂得将四面的围猎网去掉一面,“网开一面”,为的就是动物的可持续发展和好生之德;渔民使用大网孔的渔网捕鱼也就是可以让小鱼可以通过网孔逃走而继续繁衍生息;广大钓鱼爱好者也明白抓大放小的道理,为的也是可以年年有鱼。
而且国家有很多法律法规都明令禁止这种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这种“电鱼”行为,还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4)现在很多执法部门加强了处罚力度,只要携带电鱼器,不管是否电鱼都直接没收;有些地区会直接拘留;当然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直至死刑!
建议为了可持续发展、为了后代有鱼吃、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了家庭幸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进行电鱼行为。
任何公民都有权直接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且有责任和义务向渔业部门、电力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该违法行为,这些部门都有权利和义务处理这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报警电话110。
因非法电鱼被罚购买3万元鱼苗放生,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
电鱼,顾名思义就是用电捕鱼,由于其“一网电尽”的灭绝式捕捞,这其实是在干一种断子绝孙的勾当。专家介绍,不法分子在电鱼时,只要高压电流到达范围,大小鱼一般几秒钟内就都会被电死,部分大鱼即使能存活下来,其性腺发育受到损害,繁殖能力也会基本丧失。此外,高压电流还会导致涉及范围内的虾类、贝壳类、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大量死亡,水域生态平衡遭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均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可是,现实却是电鱼问题屡禁不绝。例如,今年10月以来,长江中下游江河湖泊水位变化明显。水位下降后,很多河湖变成了水湾港汊,鱼群在走向凹凸不平的水下日趋集中。这就给了电鱼这个让“水族”面临“断子绝孙”之忧的非法水产作业以可乘之机。渔政人员介绍,这段时间,电鱼等非法捕捞也日渐猖獗,渔政执法、环保志愿者“护鱼”与不法分子电鱼的缠斗,几乎每天尤其每个夜晚都在发生。
11月27日凌晨,正在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非法捕捞的7艘电鱼船,被当地公安和渔政管理部门抓获,并被没收非法渔获物约1.75吨。警方介绍,此次打掉的非法电鱼团伙,流窜于岳阳市湘阴县与益阳市的交界水域。不法分子不仅有电鱼船只和成套设备,还有转移渔获物的卡车,组织严密、危害很大。电鱼之烈,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电鱼活动为何如此疯狂呢?首先,当然是利益冲动。试想,这电上来的鱼就是钱呀,你让不法分子如何不心动?最主要的是相对于垂钓、撒网等传统捕捞方式,这种手段绝对称得上“简单粗暴又高效”。什么水情、鱼情啥都不用管,只要一路电过去,水底的什么鱼虾蟹贝统统翻肚皮,直接装船便可。这怎能不让那些人蠢蠢欲动?其次,针对电鱼的执法也存在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加之违法成本较低,难免导致电鱼分子肆无忌惮,再则,电鱼虽然违禁,可是电鱼设备却好买的很,上网一搜、应有尽有。“亲,电鱼秘笈包教包会,设备打折还包邮哦!”
如今,长江水生动物生存现状不容乐观。不仅“水中大熊猫”白鳍豚已经功能性灭绝,就连一些常见鱼类,眼下也已难觅踪迹。整个长江水系405种淡水鱼类,受威胁的有95种,其中极危24种、濒危40种、易危31种。正如环保人士所言,长江流域水生动物最危险的“天敌”其实是人类。电鱼这种“灭绝师太”,无疑更是罪魁祸首。由此看来,强化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已是刻不容缓。
显而易见,针对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堪称神出鬼没的电鱼活动,必须对其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应从提高违法成本、提升执法能力、封禁电鱼设备以及发动群众参与等各个方面和全流程进行“绝杀”。电鱼分子让鱼类“断子绝孙”,那就要让他们也断了所有“电鱼赚钱”的念想,不给其留一丝活动机会和牟利空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