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宜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2021)
宜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三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宜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24日起施行。
市长 严允
2021年2月22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宜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质量,决定对《宜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需要进行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本决定自2021年3月24日起施行。
《宜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宜春市公安局几个副局长叫什么名字?
宜春市公安局有四个,分别是冉旭、周文强、刘方全、李中平
冉旭,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河北高阳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正县级),三级警监警衔。
周文强,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曲阜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县级),一级警督警衔。
刘方全,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宜春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县级),一级警督警衔。
李中平,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江西宜春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县级),一级警督警衔。
扩展资料:
副局长职能为
1、协助局长主持局日常工作;指挥、协调中心城区警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指挥中心、反恐支队、巡警支队、中心城区各分局;主持市反恐办日常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经侦支队、警务保障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市强戒所(筹建)。
3、协助局长分管科信支队、情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市看守所、市拘留所、监管医院;主持局科信办日常工作。
4、协助局长分管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网安支队,主持市打黑办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宜春市公安局领导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