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损失评估原则?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明细表2022?
其中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衽价值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例如,卢先生以20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交通事故中开车后,车辆严重损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卢先生对该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将这辆车确定为全部损失,并核实了这辆车的值4万元。同时,考虑到价格的下跌以及汽车的磨损,危险时汽车的实际价值为16万元。
那么,该车可获得的保险赔偿额是多少呢?因陆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保险公司对其车辆损失免赔20%,由于其车保险金额为20万元,高于该车出险时的实际价值16万元,所以,计算时应以该车16万元为准,则保险赔偿额=(16-4)×(120%)=9.6万元。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公式为: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例如:陈某为其轿车投保,保险金额为13万元,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该车经保险公司鉴定为全损,残值为6万元,并认定该轿车在出险时实际价值为16万元,则保险公司在计算该车车辆损失险赔偿数额时,应以保险额13万元来计算,而不是以该车的实际价值16万元来计算。因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应免赔损失的5%。
那么,保险公司应赠付方某的金额应为:(13-6)×(1-5%)=6.65万元。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对部分损失的赔偿也分为两种情况: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应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其公式为:赔偿额=(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1-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