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义杀人有没有罪
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命。即是这个人犯下滔天大罪,也不可以由任何人随意处之。都由当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司法机关审判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凶,并且他人有生命危险时,作为一个正义的人,应该是挺身而出,与凶手展开博斗,这个时候如果为阻止犯罪而失手杀死凶手,应由公安,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并应受到当地政府的嘉奖
为情杀人到底值不值当
这还用说吗,肯定是不值当了。别说是为情,不管因为什么,都不值得去杀人的。杀人偿命,杀了别人,杀人者也难逃其责。现在是法治社会,可不能由着性子来,一切都要依法处理。
据报道:4月12日15时10分,福建漳州龙文区一商铺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接警后,当地公安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男,37岁),并组织伤员救治工作。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人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刚发生的这起案件,就是为情杀人。据了解,案件中杀人者和女的是夫妻关系,两人经人介绍,男的37岁的方某团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妻子吴某玲,两个人一见钟情,很快的喜结连理,这本来是大好事,但是他的妻子却不知检点,结婚前一天还和情夫被杀者鬼混。这些都是网友爆料,不一定准确,但是无风不起浪,肯定女的和被杀者有一定的瓜葛了,要不丈夫怎么会失去理智了当街持刀行凶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为情杀人的案例了。杀人者因为妻子和别人偷情,自己气不过,一时失去理智,杀了女子的情夫。杀人者把小三捅伤倒地后,还不住地向其身上捅去,都捅成马蜂窝了,可见对其有多恨,是不是觉得捅多少刀都不解气呢?
杀人者把小三杀死了,妻子给自己头顶上戴的绿帽这口气是出了,可这样的行为有意义吗?能对妻子出轨偷情的问题解决了吗?能改变了妻子出轨偷情的事实吗?显然不能,把小三捅死了,杀人者也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大概率偿命。事情没有根本解决,女的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偷情,可两个男人先是白白搭上了两条性命。
现在,女的情夫被杀了,丈夫也面临大概率承担偿命的责任,女的作为出轨偷情的主角之一,却毫发无损,一段时间过后,或许就把这些事忘了,又可以找个男的开心快活去了。为了这个女的,两个男人都付出了生命,值不值当?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理智冷静解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守着这女的一棵苗。现在女的给戴了绿草帽,就赶快摘除掉,分手就是了,她愿意跟谁好就跟谁好。为了这样的事去杀人真的没有必要,真不值当!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依法解决。既然女的出轨偷情过错在先,两个人离婚就是了,女的这样的情况应该少分或不分家庭财产,而且还可以向女的提出精神损失费赔偿。为了这样出轨偷情的女人,没有必要用心用情了,更不值得去杀人。丈夫为这样的女人去杀人就是犯傻了,女人辜负了自己的情意,还害得付出了一条性命。